(0571-58103572);
(0571-58103577);
(二)报到:
报到时间:11月7日;
报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体育馆;
离会时间:11月10日12:00前。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全国排舞广场舞推广中心
2018年8月24日
附件:
2018年“舞动中国-排舞联赛”
(总决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11月7-10日
(二)比赛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体育馆
二、参赛单位:
(一)2018年“舞动中国-排舞联赛”各分站赛各项各组前三名的队伍;
(二)没有分赛区省市,须就近参加其它省区市分站赛并获得总决赛参赛资格。
三、竞赛项目及分组(附件一)。
四、参赛基本要求:
(一)每队可报领队1-2名、随队裁判1名、教练、管理、队医等若干;
(二)每单位单人各项限报2人,双人限报2对;
(三)参加单人单项的队员须是各分站赛前八名的运动员,参加双人项目和单人高级曲目的队员须是各分站赛前三名的运动员;
(四)运动员报到时须提交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运动员报到时须提交身份证件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五、比赛曲目:
(一)规定曲目:
1.单人规定曲目为全国排舞广场舞推广中心指定单曲,单人曲目为四种不同风格单曲,分为初级(两首),中级(三首),高级(四首);音乐请参赛单位从全国排舞广场舞推广中心官方网站www.linedancechina.org 下载统一版本;
2.集体规定曲目为2018年全国排舞广场舞推广曲目(附件二);音乐请参赛单位从全国排舞广场舞推广中心官方网站www.linedancechina.org 下载统一版本;
(二)双人自选曲目:双人为男女混合双人,双人自选曲目范围为2018年全国排舞推广曲目(单人及规定曲目除外);
(三)串烧曲目:集体串烧曲目选择范围为全国排舞广场舞推广中心历年推广曲目,不得选择本组规定曲目;
初级串烧:两曲串烧,时间为3'00″—4'00″;
中级串烧:三曲串烧,时间为4'00″—5'00″;
高级串烧:四曲串烧,时间为5'00″—6'00″;
(四)原创曲目:原创曲目不分组别,参赛曲目为各参赛队独立原创曲目;时间长度为3′00—4′30″;原创曲目分为民族类、平滑类和律动类;原创曲目参赛报名截止日前需提交舞谱和音乐,审核通过方能参赛;
(五)自选曲目:曲目范围以中心历年推广曲目为限,自选曲目分为民族类、非民族类和轻器械类;比赛音乐为本曲音乐不得改编,于报名截止日之前提交;
(六)历年采风曲目;
(七)国际健身排舞设集体规定、自选(不分类别)、采风三个项目,曲目要求按照中心规则要求执行;
(八)开放组曲目:不分组别,曲目不限,可单曲也可多个曲目组合,新曲目须提供舞谱;
(九)同一首曲目不得兼报两个项目,串烧曲目除外。
六、竞赛办法:
(一)评分规则: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17-2020年全国排舞竞赛评分规则》(Ver.201712版);
(二)比赛音乐:
规定曲目、自选曲目和历年采风曲目音乐由组委会提供;
串烧曲目、原创曲目、开放组曲目音乐由参赛队自备,各队在报名时按报名系统要求将制作好的音乐(音乐为128K以上mp3格式,文件名包含项目、组别、参赛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上传。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单项奖:
各单项按不同组别不同级别得分高低按3:3:4比例分别录取一、二、三等奖;
(二)团体奖:
比赛设各组别团体奖:各组别团体奖按2:2:3:3比例录取特等、一、二、三等奖;
计分方法:按照各组别双人最好成绩+规定曲目+自选(或采风)曲目+串烧曲目四项成绩之和计算团体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自选或采风曲目选最好成绩计入团体总分);
(三)设特别奖若干:
优秀教练员(除单人、双人外各项目各组别第一名队伍教练);
优秀裁判员(高级裁判组投票产生);
优秀组织奖(参赛人数超过30人,队伍遵守组委会相关纪律要求);
体育道德风尚奖(根据体育总局相关规定评选)。
八、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至10月15日截止,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各参赛单位统一在全国排舞广场舞推广中心官方网站竞赛报名系统报名 (1)提前一个月按提示填写报名表; (2)提前15天将制作好的曲目音乐与其他材料一同上传(曲目音乐为mp3格式,128K以上); (3)原创曲目须同时上传音乐和舞谱; (4)参赛队运动员不得跨组报名,运动员最多可在同组别兼报四项(含单人、双人)、同项目不得兼报大集体和小集体组;
联系人及电话:全国排舞广场舞推广中心:汪亚蓉 (0571-58103572); (0571-58103577);
(二)报到及离会:
报到时间:11月7日;
报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体育馆;
离会时间:11月10日12:00前;
(三)交通指南:
机场:萧山机场乘坐机场大巴滨江线或打的至体育馆;
铁路:火车东站、城站乘坐地铁一号线到滨和路站或打的至体育馆。
九、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人员的组成和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的规定执行。
十、裁判员:
仲裁、总裁判长和高级裁判组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和全国排舞广场舞推广中心选派,裁判员由各参赛单位自荐,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选调。
十一、经费:
(一)参赛人员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二)运动员需缴纳赛事服务费,每人80元;
(三)中心选派的仲裁,总裁判长、高级裁判组成员的差旅费、食宿费由组委会负担,随队裁判员一切费用自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全国排舞广场舞推广中心。
附件一:
2018年“舞动中国-排舞联赛”总决赛
项目组别一览表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附件二:
2018年“舞动中国-排舞联赛”
规定曲目一览表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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